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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五一小长假期间师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29日 16:52    已浏览:

 

 

           

 

渝教安发〔202011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五一小长假期间师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近期,全市高中、初中、中职毕业年级已率先开学复课,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各年级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有序复课。由于新冠病毒引发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今年五一小长假可能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增多,为做好五一小长假期间师生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在五一放假前要充分利用短信、微信、班(团)会、橱窗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一次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火防盗防骗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同时要教育引导学生不聚集、不扎堆,尽量减少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二、做好学生预防溺水工作。近期,学生溺水事故偶有发生。五一放假前,各地、各校、各单位要提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校内外、学生上放学路段和集中活动周边水域组织开展1次拉网式排查,设置警示牌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尚未开学复课的年级,学校要安排班主任或辅导员每周给学生家长和学生发送温馨提示1次。开学复课后,要及时将《倡议书》发放到每一所学校、每一所幼儿园、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并收回监护人签字的回执存档备查

 

三、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五一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逐园对所有校车或校内交通车、电瓶车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必须立即停用。五一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公务车安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使用校车和学校交通车运载师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活动或运送师生从事旅游、春游等活动。

 

四、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五一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对校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各类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无老化短路现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蜡烛等明火,教育学生在出游、野餐、登山等外出活动时不得带火上山。

 

五、做好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五一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学生离校安全教育,提醒他们离校前仔细检查门窗水电,做到关门关窗、断电断水。各高校要强化五一放假期间后勤保障,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或提前返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特别要做好重点地区返校学生的健康管理和关心服务工作)。学校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出游、参与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除初三高三毕业班外,其他学生不得补课。

 

六、做好学校安全管理防范工作。完善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保安门卫安全查验制度,防止懈怠情绪,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校园巡逻巡查制度,切实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校内人员密集场所及水、电、油、气管道设施、危化品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和管理。完善警校联动机制,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

 

七、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好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制定假期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信息沟通,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市教委将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各区县教育部门要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各高校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部门和二级院系。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在五一小长假放假前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师生,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427